在現實生活中因婚姻家庭生活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特別是夫妻感情破裂后離婚,需要處理的問題是非常多的,而同居也是造成夫妻家庭生活產生糾紛的原因,那么一對已婚男女自愿同居犯什么罪?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如果有配偶的情況下或者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對方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的,就會構成重婚罪。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同居怎么處罰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
當然要看同居的雙方的具體情況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處于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這樣的罪名是屬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說需要由原告的起訴法院才會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況的話,目前在國內是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與合法婚姻關系相對而言,簡單說就是在沒有辦理正式結婚手續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男女雙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僅僅憑借雙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辦的結婚典禮就開始共同生活的現象還是比較多的,在城市地區則表現為以戀愛掩蓋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當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與配偶外的異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現象??傊还苁悄囊环N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對非法同居理解為非??膳碌姆缸镄袨?,這種理解是錯誤的,也許是受到“非法”兩個字的影響吧。事實上非法同居只是個民事問題,而上升不到刑事問題的程度。也正是因為有這樣錯誤的理解,才出現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責任來要挾對方,或者向對方索要巨額財產。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證”而“居”,或者及時地后補結婚證,一切都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