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決書下來后申請強制執行被告仍不執行怎么辦
?。ㄒ唬┓ㄔ号袥Q后如果被告不執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強制執行申請期限
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為二年,起算時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法院判決書下達后申請執行庭強制執行的,有沒有執行期限
強制執行案件在執行期限內,如果案件執行不了,法院會下發裁定中止執行通知。應當事人申請,法院下發債權憑證,當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恢復執行?!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的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